普通道路亮化应采用常规亮化方式。在狭窄的街道或临街树木多、遮阳严重的建筑区,可选择水平悬索布置。
居住区人行道照明等级应符合标准,灯具安装高度不应低于3m,视线上不得设置裸露灯具。居住区及其附近的亮化应合理选择灯柱位置、光源、灯具和照明方式,卧室窗户上产生的垂直采光不应超过相关标准的规定。
注意植树道路的亮化。在新建道路上种植的树木不得影响道路亮化;关于道路的扩建、改建,必要的影响照明效果的树木的移植,在竖立时可以暂缓。当现有树木严重影响道路亮化时,可采取以下措施:适当修剪遮挡光线的枝叶,改变灯具安装方式(可采用水平悬索布置或延长悬臂长度),减小灯具间距或降低安装高度。
天文台附近道路的道路亮度(或照明)应降至一级标准。道路应铺设深色沥青材料,不得使用水泥混凝土路面。而所采用道路亮化灯具必需保证上射光通比为零。
机场附近的道路亮化不应与机场跑道上的信号照明和现场照明混用,并应符合航空部门的有关规定。铁路通道附近道路亮化的光色不得干扰铁路通道的照明信号和司机、导航员的视线。道路亮化灯在铁路通道延长线上时,应与铁路或航运部门联系。当道路与湖泊、河流等水面相连,灯具布置在一侧时,灯杆应设置在靠近水面的一侧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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