随着社会条件、经济水平、闲暇时间等条件的变化,人们对夜间旅游场所和目的地的需求也在发生变化。显然,城市景观照明 规划应该满足公众的这些需求。因此,城市照明的建设不仅要追求视觉美感,还要考虑为人们提供符合其行为需求的照明环境。只有当城市景观照明成为城市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,城市照明设计才意味着真正融入城市生活,也才不会沦落为常受人指责的“形象工程”。
城市是文化的容器,城市的建设和发展总是与人类文明的进步联系在一起,城市在不断适应环境的过程中,产生了各种具有不同地域和时代特征的生活方式、行为模式和建筑形式,即城市文化。
城市景观照明总体规划可以提升城市文化,这不是哗众取宠。首先,灯光艺术本身就属于文化大家庭中的一员。光影和色彩变化的合理组织,让观众产生一定的联想和思考。所以,联想是文化积淀的体现。其次,城市夜景观可以采用一些隐性技术来抽象城市的内涵,使灯光的物质景观具有一定的文化属性,也使灯光的物质景观升华为文化景观。
在城市景观照明的整体规划中,要尊重地域文化和城市文化的内涵,深刻认识和理解不同地域文化的独特差异。既要尊重传统,延续历史,传承文脉,又要站在今天的历史视角,在历史长河中体现今天特色的基础上创新,发展未来文化,实现真正的历史延续和文脉传承。提升城市的文化品位。
城市照明的对象主要是人们的户外活动环境,包括人们独立交流的工作、休闲、娱乐和社会活动场所,与人们的日常生活密切相关。各种活动需要不同的环境和形式,在设计中要考虑人的这些基本心理需求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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